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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想让检察院不起诉,得满足哪些条件?新余律师来解答

检察院不起诉主要有几种情形:查清后没有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的、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过了追诉时效的,还有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刑的。不起诉后刑事追究终止,强制措施解除。想争取不起诉,得对着这些情形找依据、摆证据。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一、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只有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经过补充侦查,仍然缺乏定罪的主要证据或基本的证据,或者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又无法查证属实,各种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结论的,等等,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但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才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没有要求。即便案件只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只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又没有必要进行第二次补充侦查的,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这主要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如有的犯罪是初犯,且没有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有的是过失犯罪,情节也比较轻,不判处刑罚,更有利于对其本人的教育。另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处罚的,如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或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刑法对这些情况分别都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有些可以免除处罚,有些应当免除处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

第三百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后果

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律后果:

1、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六种情况下不会被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步骤之一,一般只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犯罪人才会进入诉讼程序,才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在这些情况下,检察院会决定不起诉。遭遇刑事迫害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如果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检查决定不起诉时,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

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如下:

检察院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或者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随后应当解除被不起诉人的强制措施。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不起诉后的后续处理方式包括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除扣押、冻结以及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检察院不起诉的注意事项:

1.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2. 不起诉决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情形;

3.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4.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5. 对于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6. 不起诉不代表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完全合法,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7. 不起诉决定应当经过检察院领导层审批;

8. 不起诉决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综上所述,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包括审查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送达相关人员、解除强制措施等。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情形。决定书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告知其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不起诉这件事,看着只是检察院一句话,背后却是几种完全不同的情形,证据够不够、情节轻不轻、有没有过时效,都会影响结果。真到了这一步,早一点把材料理清楚,比事后着急管用。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就在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236号,团队里既有办过大量案件的资深律师,也有熟悉新办案方式的青年律师。每个案子情况不一样,能不能争取不起诉,还得结合具体材料来看,不妨带着材料找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当面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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