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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江西不起诉决定申请找律所,先弄懂谁签字、哪些情形能争取

检察院不起诉不是承办检察官一个人说了算,要经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有的还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最终由检察院负责人签字。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特赦令免除刑罚、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关于江西不起诉决定申请、律所哪家靠谱,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一、检察院不起诉由谁决定

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不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适用的程序包括:

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报请批准。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不起诉决定的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不起诉要谁签字

检察院不起诉要检察院负责人签字。

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检察机关办案流程:

1、受理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审查立案:

(1)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对于有关部门随案移交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查核实,经主办案件的检察员认定签字,才可作证据使用;

(3)县处级以上干部、知名人士犯罪需要立案侦查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由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犯罪,需要立案侦查的,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相应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报;

(4)受案后,对于需要勘验现场的案件,应迅速组织力量勘验,以发现和收取犯罪痕迹和证据。

3、实施侦查。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4、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可以使用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综上所述,检察院不起诉的话,是需要检察院负责人签字的。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留档保存。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刑事案件里,不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签字的是检察院负责人,能不起诉的情形也有明确范围。每个案子的证据、情节不同,能不能争取到不起诉,得结合具体材料判断。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在刑事领域有实务经验,如果遇到不起诉相关问题,可以和他们聊聊,听听针对性的分析。地址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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