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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审查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环节,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坐牢。检察院不起诉,程序上就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嫌疑人死亡等情形,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新余遇到不起诉决定申请困扰,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一、审查起诉一定会坐牢吗
审查起诉不一定会坐牢,具体如下:
1、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要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程序。如果检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有出罪的事由,就应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无罪。即使是审查起诉后被依法提起公诉,也要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服刑;
2、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并不是直接判刑的,因为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六个半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的定义,具体如下:
1、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2、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
3、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
4、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5、审查起诉的标准主要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检察院不起诉的后果
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律后果:
1、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六种情况下不会被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步骤之一,一般只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犯罪人才会进入诉讼程序,才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在这些情况下,检察院会决定不起诉。遭遇刑事迫害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如果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检查决定不起诉时,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走到审查起诉阶段,很多家属最关心的就是会不会坐牢、能不能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有明确条件,也要看具体案情和证据情况,不同案件的处理结果差别不小。真遇到问题,单靠自己翻法条往往对不上实际情况,还是需要结合卷宗和证据来判断。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就在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236号,团队里有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律师,也有熟悉新类型案件和现代办案方式的青年律师,可以坐下来把情况聊清楚,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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