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77-0790-4999

律所介绍

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瑾岳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江西新余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专业、诚信、公正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事务所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律师和工作人员提...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15579013577

手机号码:17707904999

邮箱地址:757913316@qq.com

执业律所: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236号

法律知识

拐卖人口怎么判刑,江西专业的刑事辩护律所推荐

《刑法》中没有贩卖人口罪,但有拐卖妇女、儿童罪。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的:

1、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若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行为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拐卖过程中,如果直接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是她们的亲属重伤、死亡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后果的话,就应该是在拐卖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被拐卖人的反抗而进行的捆绑或者是殴打行为。或者是,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进行辱骂或者是虐待和强迫卖淫的行为,使其在精神上造成了打击以及精神失常的后果等,构成情节严重。

构罪要件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罪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犯罪对象是一切人,实践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卖人口的行为。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而拐卖人口的,即使拐骗后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即被抓获,也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立案标准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出现以上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