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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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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案的刑事案件的撤案方式为:
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即可;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撤案的,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
立案条件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包括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立案流程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2、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3、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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