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77-0790-4999

律所介绍

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瑾岳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江西新余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专业、诚信、公正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事务所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律师和工作人员提...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15579013577

手机号码:17707904999

邮箱地址:757913316@qq.com

执业律所:江西瑾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升恒路236号

法律知识

刑事拘留案底几年消除,新余不起诉决定申请律师推荐

刑事拘留案底不会消除。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只要受过刑事拘留的,相关资料都会留存备案,但只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刑的,不算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当事人生活。

拘留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立案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